為貫徹落實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》《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》《高等學校輔導員職業能力標準(暫行)》等文件精神?,F就加強我校輔導隊伍建設,制定如下意見。
一、指導思想
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,加強輔導員的隊伍建設,明確輔導員的崗位職責,完成輔導員保障、考核、懲戒機制,不斷優化輔導員隊伍結構,提升輔導員隊伍的專業化、職業化素質能力和管理服務水平。
二、優化提升隊伍結構
鼓勵輔導員攻讀思政相關學科專業的碩博學位,推薦輔導員參加國家面向輔導員隊伍招考的碩士、博士。進一步優化輔導員隊伍結構,使專兼職輔導員隊伍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比例達到65%,人人具備承擔學生管理相關科研任務的能力。
三、規范輔導員管理
按總體上師生比不低于1∶200的比例設置專職輔導員崗位,按照專兼結合、以專為主的原則,足額配備到位。各學院要保證學生工作的完整性和連續性,合理安排輔導員帶班工作量,未經學校批準原則上不得無故更換輔導員。
四、提高人員選聘要求
1.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堅定的理想信念,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,有較強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別力。
2.本科及以上學歷,中共黨員,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業,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。
3.具有從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關學科的寬口徑知識儲備,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關學科或專業的基本理論、知識和方法,掌握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相關理論和知識,掌握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實務相關知識,掌握有關法律法規知識。
4.具備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語言、文字表達能力、教育引導能力、調查研究能力,具備開展思想理論教育和價值引領工作的能力。
5.具有較強的紀律觀念和規矩意識,遵紀守法,為人正直,作風正派,廉潔自律。
五、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
學校開展輔導員工作室、工作坊建設活動,培養一批有職業方向的輔導員骨干,樹立一批有標桿導向作用的輔導員隊伍帶頭人。
(一)培養學習
堅持崗前培訓和日常培訓相結合的方式。新任輔導員的崗前培訓不少于40個學時,經考核合格方可帶班。學校每年組織輔導員開展系統培訓,確保每名專職輔導員每年參加不少于16個學時的校級培訓,每5年參加1次國家級或省級培訓。
(二)科研創新
學校每年度設立思想政治、心理健康等與學生工作有關的專項科研課題。鼓勵輔導員積極開展科學研究,不斷探索和創新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思路和方法,積極為輔導員開展科學研究、獲取信息和資料創造條件。輔導員三年內要承擔或參與一項校級及以上科研課題,鼓勵輔導員積極參加家訪活動和社會考察(含國內高校交流、地方掛職、國內外研修、寒暑假三下鄉)活動。
(三)制度建設
建立健全輔導員工作的各項制度標準,使輔導員掌握班級管理和學生教育的工作方法,提高教育引導的效果。
1.例會制度。各學院每周至少舉行一次輔導員工作例會,輔導員每月每班至少召開一次主題班會或班委會議。
2.談心談話制度。每位輔導員每學期與所帶班級的每一位同學至少談心一次,了解學生思想狀況,把握學生思想動態。
3.深入班級制度。每位輔導員每天至少深入所帶班級一次,了解學生在校思想動態,加強與任課教師的溝通。
4.走訪寢室制度。每位輔導員每周至少深入兩次學生寢室,檢查學生宿舍紀律、衛生狀況,輔導員每天都要掌握學生在校住宿情況,并將檢查結果和學生的評獎評優相結合。
5.公寓值班制度。輔導員要積極參與夜間公寓值班工作,及時處理和解決學生生活區內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。
六、明確崗位工作職責
輔導員的主要工作是做好大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具體工作職責為:
1.思想理論教育和價值引領。引導學生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,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、中國夢宣傳教育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,幫助學生處理好思想認識、價值取向、學習生活、擇業交友等方面的具體問題。
2.黨團和班級建設。開展學生骨干的遴選、培養、激勵工作,開展學生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工作,開展學生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服務工作,指導學生黨支部和班團組織建設。
3.學風建設。熟悉了解學生所學專業的基本情況,激發學生學習興趣,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,掌握正確的學習方法。指導學生開展課外科技學術實踐活動,營造濃厚學習氛圍。
4.學生日常事務管理。開展入學教育、畢業生教育及相關管理和服務工作。組織評選各類獎學金、助學金。指導學生辦理助學貸款。組織學生開展勤工儉學活動,做好學生困難幫扶。為學生提供生活指導,促進學生和諧相處、互幫互助。
5.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工作。協助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開展心理健康教育,對學生心理問題進行初步排查和疏導,組織開展心理健康知識普及宣傳活動,培育學生理性平和、樂觀向上的健康心態。
6.網絡思想政治教育。構建網絡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陣地,積極傳播先進文化。創新工作路徑,加強與學生的網上互動交流,運用網絡新媒體對學生開展思想引領、學習指導、生活輔導、心理咨詢等。
7.校園危機事件應對。組織開展基本安全教育。參與學校、院(系)危機事件工作預案制定和執行。對校園危機事件進行初步處理,穩定局面控制事態發展,及時掌握危機事件信息并按程序上報。
8.職業規劃與就業創業指導。為學生提供科學的職業生涯規劃和就業指導,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。
七、完善待遇保障機制
1.為輔導員工作開展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,進一步加大輔導員在培訓、學歷提升、科研、津貼等方面的經費投入。
2.制定輔導員職級晉升管理辦法,落實輔導員職稱職級“雙線”晉升政策。在職稱評聘方面,輔導員按初級、中級、副高級、高級評聘職稱。在職級晉升方面,連續在輔導員崗位上工作4年(研究生學歷工作滿2年)以上可申請評副科級輔導員,工作7年(研究生學歷工作滿5年)以上可申請評科級輔導員,工作10年(研究生學歷工作滿8年)以上可申請評副處級輔導員,工作15年(研究生學歷工作滿13年)以上可申請評正處級輔導員。職級晉升時從符合條件的評定者中分別擇優聘任10%。對于特別優秀或有突出貢獻者,可破格晉升。職稱和職級均采取評聘分離的原則,聘任后即享受輔導員對應職務待遇。按照輔導員序列晉升職稱和職級者,離開輔導員崗位不再享受相關待遇。
3.開展“優秀輔導員”“輔導員年度人物”“十佳輔導員”“思想政治教育先進個人”等評選工作。積極推薦輔導員參與市級以上榮譽的評選。關心輔導員的成長,在“ 雙線”晉升、績效考核、薪酬待遇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。
八、建立健全輔導員考核與懲戒機制
修訂輔導員業務考核辦法,經考核不稱職或不適合輔導員崗位者,調離輔導員崗位。在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誤、出現責任事故的輔導員實施一票否決。對未按要求完成額定工作量的輔導員按規定扣發薪酬。
對在工作中違反高校教師職業行為的輔導員,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罰。情節較輕的,給予批評教育、誡勉談話、通報批評,取消其評獎評優、申報科研項目等方面的資格。情節較重的,取消其在職務晉升、職稱評定、崗位聘用等方面的資格,并給予行政處分、降低崗位等級、撤職,直至解除聘用合同。是中共黨員的,報學校黨委給予黨紀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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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東外國語職業技術大學
2019年12月26日